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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管理-张登中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
日期:07-11-24 12:38:31 | 作者: | 出处: | 点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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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5 、校务会议决定的事项,每个成员在涉及时均应以学校决定为唯一依 据进行宣传、沟通和释疑,不能随意或不负责任讲话。若决定与个人意见不一致,可向校长提出,但言行上不能与学校相背,使工作被动。

6 、校务会议决策按上级关于回避的有关要求相关回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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